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山东省科协所属学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改革,促进省级学会向着现代科技社团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学会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学会改革作为科协系统改革的重中之重,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科技社团为导向,以深化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为主线,以增强学会学术建设能力、基础保障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学会办会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学会主体地位,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加快推进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加强省级学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省级学会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学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改革创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确定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与各方面改革进度协调一致,改革省级学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创新和服务能力,增强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特色。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学会治理体系不完善、凝聚力不够、活力不强、组织松散等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和关键点,全面推进学会治理结构、会员结构、办事机构、治理结构、管理方式等改革,切实解决问题,提升省级学会整体发展水平。
4、坚持试点先行。建立科学的学会运营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学会类型和现状开展试点,因会制宜。
(三)主要目标。2017年,首批试点20个省级学会。到2020年,学会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以创新和服务能力为核心的学术建设、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以奖优罚劣为核心的团体会员动态调整机制初步建立,学会会员占全省科技工作者比例明显提高。学会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显著增强,学会治理机构和治理方式明显改善,在引领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助力创新发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会在科技界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明显提高。
二、加强学会党的建设
(一)健全学会党建工作制度。试点学会要积极在理事会层面普遍建立党建工作小组,在学会秘书处层面建立党支部。建立健全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制度,以学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为重点,发挥学会党组织政治核心、思想引领、组织保障作用。
(二) 创新机制保障。试点学会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的有效渠道和方式。鼓励试点学会实施党务岗位补贴制度,多种手段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
三、改革学会治理结构
(一)规范学会决策、执行、监督机构设置。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山东省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为依据,以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关系为目标,以全面加强监督机构设置为重点,设立监事岗位和监事机构,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关系。
(二)规范分支机构设置。制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分支机构进行清理和调整,强化分支机构依法依章办事,努力做到分支机构设立解散有规则,类型、数量合理适度,管理依法合规,打造创新发展、充满活力的分支机构。
(三)探索学会联合体建设。鼓励试点学会与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制定学会联合体章程,推动学会联合体活动常态化、规范化。
四、改革学会治理方式
(一)推动领导机构依法依章程履职。试点学会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国科协章程》,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履职。
(二)扩大领导人员代表性和覆盖面。代表大会代表应以一线科技工作者为主,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为一线科技工作者,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学会领导机构中任职的比例。
(三)完善会议制度。试点学会要制定实施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秘书长工作会等各级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做到各项会议制度健全,会议过程有记录,会议结果有纪要,会议决议有落实;定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指导学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学会重大事项、重要大事、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年中进度检查、年终工作总结等工作推进制度。
(四)试点挂靠制度改革。适应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一步理清学会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的关系,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不变前提下,由试点学会自愿申请,开展无挂靠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新时期现代科技社团建设经验。
五、改革学会办事机构
(一)推进学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学会要建立健全人事、财务、档案、监督、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制定社会服务良好行为规则,制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学会依法依章办事提供制度保障。
(二)推进学会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以增强学会办事机构基础保障能力为重点,建立学会办事机构及分支机构支撑单位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专职办事机构。推进学会人事制度改革,鼓励试点学会开展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建立切实可行的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及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推进秘书班子职业化、年轻化。做到办公有场所,办事机构有专职人员,至少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
(三) 强化学会兼职人员管理。制定学会兼职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在职及退(离)休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责任和义务,及时调整不能正常履职的学会工作人员,做到兼职人员权责明、任务清。
六、改革会员发展和服务方式
(一)优化会员结构。试点学会要拓展会员种类,探索设立资深会员、赞助会员、学生会员等,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要突出个人会员的主体地位,以发展个人会员为重点,吸纳单位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大力发展青年科技工作者和大学生为个人会员,增加学会个人会员数量,扩大会员覆盖面和代表性。要制定会员发展计划和目标,原则上个人会员数量少于1万的学会在个人会员总数上每年应增加5%以上。
(二)强化学会的会员服务意识。试点学会要制定学会会员分类服务管理办法、会员服务标准和联系服务制度。健全个人会员入会申请审批制度、注册制度和会费收缴制度,制定会员行为规范,严肃会员纪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省科协成立学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学会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制定。省科协学会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改革任务。各省级学会的改革在学会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常务理事会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营造环境。省科协加强与民政、财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争取支持学会改革的配套政策,多途径扩大学会活动空间。试点学会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挂靠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学会改革的政策环境。
(三)总结经验,典型示范。及时把握改革进展,总结经验,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认真培养和发展典型,表彰奖励改革成效突出的学会,引领示范带动学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