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声学学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理事长领导下,贯彻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完成理事长和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2.起草学会的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条例以及有关建议和报告。
3.负责各种会议和活动的具体准备和组织工作。
4.管理学会会费收缴。
5.负责学会档案工作,负责管理学会印鉴。
6.负责学会内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7.负责学会内外接待工作。
8.负责筹备、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作。
9.负责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结题的事务工作。
10.负责文件资料收发工作。
11.做好理事长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
山东声学学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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