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声学学会负责人年度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会自身的管理,提高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学会负责人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教育”方针,特制定学会负责人考核制度。
一、理事会制度
1、每次理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缺席四次作自动退出处理。(特殊原因除外)
2、每次理事会必须认真记录,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对于工作态度的考核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明确的大局观和团队合作精神。个方面积极要求进步,能起到表率作用。
2、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严格遵守学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工作中,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工作能圆满完成。
4、工作主动积极,与各位理事交流思想。
5、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对社团工作经常有创新性、建设性的建议。
三、工作计划的考核
1、负责人必须要在年度汇报时制定出可行的工作计划。
2、负责人能够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本年度的工作。
3、工作计划要求合理、清楚、务实。
四、工作总结的考核
1、每年度理事会期间负责人要总结一年的工作情况。
2、总结报告要求简洁、实事求是、逻辑清晰。
五、其他
1、负责人对学会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违纪情况结合记录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2、负责人应严查各种考核、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山东声学学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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