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声学学会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学会领导支持和保证学会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
2、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选举和罢免;
2.决定本会会员的吸收、退会或除名;
3.决定设立实体机构;
4.决定副秘书长人选的聘任和罢免;
5.需要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议事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议事形式一般是会议形式:
1.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主持,秘书长以上领导参加;
2.办公会主要内容:研究理事会会议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有关主要工作。
3.学会办公室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秘书长主持,副秘书长和秘书参加,研究部署季度工作,提出具体建议,指导和督促有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山东声学学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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